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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計畫趕不上變化,又,變化到最後卻回到了計畫,讓人不由得想:究竟何謂因、何謂果呢?
 
之前興致勃勃地想著要搬去朋友家住、後來被打槍,然後好不容易放寬心、雖然不免叨唸,但仍想說:算了算了,也不是不能了解對方的考量;最後的解套,卻是躺在床上時浮現心頭的,也真的成了。這...大概是心思算盡,卻低估了僥倖。總之,在蹉跎了一個月左右後,我還是在三月的最後一天、愚人節的前夕,正式正式地辭掉了resident assistant的職位。然後,像家人所說的,透過蠻力,在一個下午就完全搬出居住半年的Matthews Quay 4.5/D。不過,目前的落腳處,也只是從走廊的盡頭搬到最前頭罷了!
 
因為心底緊抓:'要在第二期的契約底前搬走'的念頭,讓我整個辭職的處理過程草率了些,這點我承認。畢竟,我基本上沒有提前預告這項決定(但是要預告什麼呢?決定了就決定了,懸而未決不是很不痛快嗎?),而是在三月31號當晚寄信給AAC說:我今晚辭職、明天搬出,就這樣,再見。哈,收信的AAC定然是大傻眼。所以,我現在就是在品嚐自己種的果囉!
 
雖然心裡假裝這沒啥大不了的,可還是擔懼地等待RSN的訊息。果然,今天收到了Director的抱怨信,直指我的辭職過程太過出乎意料,有辭職的打算卻沒有事先給預警(這...曲折的心理與實際過程是要我如何定期提報給上級呢?而且,到最後事情沒成的話,那前面不停地放話是在幹嘛?討罵嗎?);也造成了團隊的困擾(老實說,RA最忙的時期早就過去,剩下的不過是接電話罷了。我又不是沒好好做完所有活動或沒準時執勤就偷溜走。更何況,我是在假期間離開,而放假時,RA本來就不需要做任何事。這樣總比我在學期中突然離職要好吧?至少RSN可以在剩下的假期間讓新人搬進去。);又說我如果有財務困難(我用的辭職理由是:我沒錢住學校宿舍)或任何擔心(這要說也說不完吧!人生的苦惱啊~)的話,應該要跟AAC提(嗯...我想我是不會喜歡到處廣播自己沒錢這件事吧,更何況是對根本不熟的工作伙伴。再者,說了他們又能怎樣?大概會先表示同情,然後問我說:'是不是有想到其他解決方案啊?要不要去找學校的Student Support談談啊?'之類的話。可是,我既不需要他們的同情,也早已想過且否決了他們能想到的提案,那這樣跟他們說又有什麼用呢?就某種程度來說,RSN真的是個很沒用的組織。)
 
好啦,我心底明白對方是因為我突如其來的決定、造成其工作困擾而生氣。嗯,不過就像對方是以其立場與利益來考量,我也只是緊抓著我的利益不放而已(佛曰:放手是最難的決定)。這也就是為何我糾結著要怎麼把對方要求的RSN的東西交回去。對方要求我要直接交給對方,但怯弱沒膽如我,自然是很不想去面對對方的白眼。何況明明我就可以把東西直接留在辦公室,卻要我想花時間、約地點碰面。那樣的要求,大概是想當面訓我一頓吧!我腦袋裡的小劇場不停排演我該如何應對對方的冷嘲熱諷,但內心小劇場畢竟是自己導的,也不一定會搬上台。後來看了某位逝去朋友的文章,裡頭滿篇的佛,讓我多少轉念一想:或許該去親會對方。畢竟,就某方面來說,我的確是欠下了人債。被白眼、被責怪,也就當做是還了那份債。好吧好吧,我考慮考慮就是了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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